家居装饰品批发|室内装饰品加盟|宝亿莱|金 螳 螂:公司章程(2015年9月)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国苏州

二〇一五年九月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 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 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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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公司章程。

第二条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宝亿莱家居生活馆,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一批[2004]242 号文)

批准,由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宝亿莱软装设计,注册号为:320000400000964。

第三条 公司 2006 年 10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00 万股,于 2006 年 11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 GOLD MANTIS CONSTRUCTION & DECORATION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民营工业区。

邮政编码:21500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62,205,793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宝亿莱软装配饰,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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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充分发

挥各自的优势,开一家家居饰品店要多少钱>,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开拓国内装饰市

场,不断提高装饰质量,使股东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承接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

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承接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水电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设计

咨询、服务;家具制作。承接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艺术品设计、施工;软装配饰

设计、施工;环境导视系统设计、施工。承接各类型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生产、

制作、安装及施工;承接金属门窗工程的加工、制作及施工;木制品制作;建筑

石材加工。承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制作、安装(凭资质证书许可经营);承接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凭资质证书许可经营);承接园林古建筑工程

的设计与施工(凭资质证书许可经营);承接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凭资

质证书许可经营);民用、公用建筑工程设计(凭资质证书许可经营);承接钢结

构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许可经营),承接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凭资质证书许

可经营)。承包境外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

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出口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

料,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具体内容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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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1,762,205,793 股。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762,205,793 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或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大会分别作出决议,整体家居饰品软装生活体验馆,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

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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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

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七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以内不得转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

过 50%。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

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的收益。但是,证券

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

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任。

第三十条 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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